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2日召開媒體議價公聽會,會中指出-91製片廠,支持新聞有價,接下來將扮演溝通平台角色,促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間的對話與合作,並持續鼓勵並支持新聞產業探索多元發展路徑,並持續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文化部共同合作,廣納相關利害關係人意見,以進一步推動數位平台、新聞產業共榮。
根據數發部的書面報告指出-91製片廠,鑒於著作鄰接權與強制議價權之相關立法均面臨不同機會、風險、與挑戰,考量國際情勢變動、AI 新興科技應用,以及網路非主流媒體的普及等挑戰,為力求完善,數發部將廣納建言,提請行政院和跨部會共同研議相關措施,以凝聚國人之共識,增進多元媒體環境。
數發部表示-91製片廠,也將扮演溝通平台角色,促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間的對話與合作,並持續鼓勵並支持新聞產業探索多元發展路徑,包括運用新興科技、促進數位轉型及發展訂閱制等新型商業模式,例如 Google 協助新聞業發展訂閱制的「北極星計畫」。
此外,數發部也提到-【91制片厂】,將依據「國內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共榮發展協調小組」決議,為確保我國新聞媒體的永續經營並持續產製高品質新聞,本部積極扮演溝通平台角色,持續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文化部共同合作,廣納相關利害關係人意見,以進一步推動數位平台、新聞產業共榮。
公平會則指出-91製片廠,大院委員、黨團目前擬具之各版本草案,目的也是在於解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間議價地位不對等之問題,以健全新聞媒體產業永續發展,並保障新聞工作者權益,且各版本草案均更進一步考量將新聞媒體集體或共同委託他人與數位平臺經營者進行議價協商,豁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規定之適用,此一部分,本會尊重大院之決定。
則指出-91製片廠,立法委員及政黨已分別提出 6 部新聞媒體議價相關草案,以數位發展部為主管機關,而涉及其他部會之職掌者,由主管機關商同各該部會辦理。NCC 支持新聞有價,不論採行何種措施,相關機制的設計應充分諮詢利害關係人之意見,並確保新聞媒體之獨立性、不受不當干預。NCC 配合行政院跨部會小組分工,於職掌範圍內,參與政[zheng]策研議討論,並持續蒐集、反映產業界訴求,於相關方案中納入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雙方透明、公平之合作機制,共同建構健全之新聞媒體生態。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